第四十三章 事实可笑且让人无奈

流火狼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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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伴随着夜色渐深空气也愈发寒冷,借着淡淡的月光,骑在牛背上的青衫少年隐约可以看到自己嘴巴里呼出的白气。

    白衣公子公羊御柳依然若无其事的捏着手里那一把实际上沉重无比的白铁扇,默默的走在前面,时不时的用白铁扇扇扇风,仿佛他真的很热一样。

    当然这种季节谁也热不起来,牛背上的少年确定他只不过是拿个扇子在那儿装腔作势而已。

    似乎是想到了什么,他扭过头起身问道:“你是不是该说说你这四年都经历了什么?”

    李默兰听了他的话,认真的思索了一下,答道:“我练了四年剑。”

    公羊御柳惊讶的问道:“只是练剑?”

    李默兰想起了两个月前在浔阳城外的清水湖畔的事情,又补充道:“还杀过人。”

    这可真是相当简略的回答,看着少年有些木讷的表情,公羊御柳不知道该说什么。

    “练剑……杀人?这样一想,你这四年过的可真是无法言语啊……我记得你四年前只是一个普通人才是吧,四年后竟然可以提剑杀修道者,这变化简直和妖孽没有区别了。”

    “因为我是个天才。”

    这个回答听上去相当的自恋,但是李默兰每次这么说的时候都没有露出任何沾沾自喜的神情,看上去十分平静,莫名其妙的就会给人一种说服力。

    实际上他一直都是这么认为的,故而没有蓄意的自夸,只是在陈述他所认为的事实。

    “若是四年前你这么和我说我一定会狠狠的笑话你,但是现在我还真没法反驳你的自恋……甚至你就算不这么说,我也把你当作一个天才看待。只是……你这一身本事是谁教的?那个枯老头?说起来我只知道他的姓,不知道他的名儿。”

    “就是他教的。”

    “我就知道,当初第一眼就感觉到那老小子看着黄鹂儿色迷迷的眼睛下面充满犀利,总觉得是个高人。”

    “他那好色是真的,只是有色心没色胆,光棍了一辈子,让人心疼。”

    “说起来,这老头儿怎么没跟着你一起?你俩不是与这老青牛一块儿行走红尘么?”

    “这死老头子传授了我一身本事就走了。”

    “走了?去哪儿了?”

    “去冥界了。”

    李默兰说完这句话,便默不作声,看着远处夜空里的皓月,静静出神,不知道在想着什么。

    “冥界……他老人家去冥界……好吧,抱歉。”

    公羊御柳怔了怔,不知道该如何接话,于是便闭上了嘴巴,沉默不语,眼中却浮现出了四年前那个在槐花村里口出狂言扬言自己是北海剑仙的枯老头。

    对于四年前那个在槐花村和他煮酒论英雄的邋遢老头,其实公羊御柳是很有好感的,不说一老一小性格上可谓是酒逢知己千杯少,而且他本身就已经隐隐察觉到了那个老头的与众不同,并且暗暗推测是隐世高人之流,没想到四年过去,当初那个喝酒喝的酩酊大醉的老头儿竟然已经不在人世间了,或多或少让他有些惆怅。

    当年那老头子自行吹捧说他是北海剑仙,那时候的白衣公子并不相信,现在看看这个四年里实力暴涨的李默兰,没准儿那老头儿真的是北海剑仙?

    不是北海剑仙,谁能教出那么厉害的徒弟?

    白衣白扇的公羊御柳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旋即想想怎么可能呢?苦笑着摇了摇头。

    路途比较安静,心情糟糕眼睛通红的小姑娘秦礼趴在黄鹂儿的怀中沉沉睡去,身上盖着厚实的兽皮棉衣,她白天遭逢大难,心情已经疲累到了极点。没过多久,黄鹂儿也困意涌上心头,躺在板车上相继睡了过去,抱着秦礼,唯有李默兰和白衣公子公羊御柳还无睡意。

    大半夜过去,前方的道路终于隐约可以看到一些灯光渔火。站在半山腰的山路上,李默兰和公羊御柳远远的看着山下那一片繁荣的人间,看着依旧灯火通明的夜市,还有那些游人商贩,心情好了一些。

    那是嵩州一角,应该是个小郡城。

    李默兰看着那一片夜色里繁华依旧的人间城市,说道:“你到了嵩州以后准备做什么?”

    “你呢?你去嵩州又是要做什么?”白衣公子并没有立即回答,而是反问道。

    李默兰说道:“我要去临安城,只是路途上要经过嵩州而已。”

    “你准备拜入道门?”

    “不错啊,一下子就猜到了。”

    “这是自然,一般人这样千里迢迢去临安城都是为了去参加道门的开山考核,话说你不是已经习武了吗?为什么还要去拜入道门,做修道者?”

    “可没有人规定过武道不能双修,而且我这人怕死的很,修道可以长生不老,多活几百年,我很想要尝试一下,而道门作为修道第一峰,当然是我的首选,毕竟我可是天才,小宗小庙可容不下我。”

    “你这么一说也有一番道理,我只能祝你成功了。”

    公羊御柳微笑道:“而我为什么要去嵩州么……因为我要往东去。”

    李默兰有些好奇:“往东?去东边做什么?”

    “我想要去……东豫。”公羊御柳淡淡的说道。

    夜风吹起了他的衣诀,脸上笼罩着月光,看起来有些飘逸出尘。

    李默兰不是很明白:“去东豫?为什么?你是准备到东豫去了?不准备留在北海了?”

    “是的,我已经没有兴趣在留在北海了。”

    “为什么?”

    “因为我不喜欢北海这里的人间景色。”

    听了这话,李默兰稍微有一些沉默,心中有些触动,过了一会儿才说道:“因为……修道者与凡人?”

    白衣公子的面孔笼罩在夜色里不是很清晰,但是他轻轻的点了点头,然后开口。

    “我和黄鹂儿在人间行走了很多年,云游天下不单单是因为我的兴趣,同时也是在磨砺自己的武道,在坐着自己的修行。但是这些年来,我看到了太多无法忍受的景色了,北海与东豫,西晋,荆勒相比有一个很明显的特点,那就是北海无国,没有一个属于凡人自己的政权。各地的州城郡县,都是修道者统治,凡人来治理的局面,但是这如何束缚的了真心想要作恶的修道者?”

    公羊御柳的语调有些冷漠,仿佛是回忆起了一些不好的事情,他的神情略显狰狞。

    “北海就是一个完完全全被修道者所控制的天地,在这片土地上,修道者就是天上仙人,凡人就必须任劳任怨,甚至猪狗不如,我不喜欢这样的人间,我很讨厌,所以我想要去东豫。”

    “至少,东豫有一个强大的凡人国度限制着那些修道宗门的势力,至少东豫有很多凡人的军队,有骑兵有甲士,可以用血肉之躯阻挡修道者的刀剑,强迫他们收敛下来,可以让他们知道即便是修道者也不可能真正的统治凡人,东豫与北海是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北海各地的城池已经完完全全的被修道者握在了手里,我在这里看不到希望,尤其是在如日中天的三大道宗的威严下,至少百年内北海都不可能建国,所以我要去东豫……至少那里还有一点人间该有的模样。”

    说完这些话,白衣白扇的公羊御柳微微一叹,道:“凡人不如狗啊……”

    李默兰缄默不语,如墨一般的眼瞳恍若远处的夜空。

    他没法接话,因为白衣公子说的,是事实。

    是啊,凡人不如狗,是北海最真实的写照,任何一个悟道境的修道者,就可以轻易的杀光一个村落的凡人,这样的力量差距,本就不公平。更何况,北海无国,没有属于凡人的军队来保护自己,就仿佛手无寸铁的平民百姓面对手有刀枪的强盗,毫无反抗之力。

    最可笑的是,如今在维护凡人的那些正义之士,却根本不是凡人,而是来自道门,帝子斋,秋名山这三大宗门的修道者。

    这三大宗门掌握了北海所有的城池,统治了整个北海上亿的凡人百姓,不给任何凡人起义建国的机会,掐灭了任何企图建立朝政和军队的凡人势力,就仿佛是夺走了普通人手中的全部武器,如今……却又在保护那些被修道者欺凌压迫的老百姓,口口声声惩恶扬善众生平等,并且被很多百姓所传颂?

    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这是很可笑的事情,无论是在公羊御柳看来,还是李默兰眼中,这都是很可笑的事情。

    也是一个无奈的事实。

    ……

    ……

    (PS:懒得忙活,评论区要加精的自己说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