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密林之后

莫晓贤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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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山集?”于元凯绿着脸问。

    “是的,方山集。”于秋点了点头,“所以你不要再心疼这点吃的了。今天我买的所有东西里,那个才是大头。”说着,于秋伸出筷子,指了指搁在墙后的东西,“半两银子。”

    于元凯一看,竟然是一柄长弓,一个箭娄,里面还密密麻麻插着许多箭矢,“你买这些做什么!”

    于秋微笑地看着他。

    虽然并没有听到自家儿子的回答,于元凯也能从他眼中看出答案:买这些,自然是为了去方山集。

    “开什么玩笑!”于元凯果断表示反对,坚决反对,“做什么去那种鸟不拉屎的地方!”

    所谓方山,其实是四座山,东南西北一边一座,正好围成一正方形,因此被合称为一个“方”字,再分为东山南山西山北山。其中方南山,就在鱼连县向北不远。

    而被四个方山围在中央的那个小村落,就叫做方山集。

    想去方山集,必须穿过方南山。但方南山可不是什么鸟语花香的好地方,山林之中凶禽野兽遍地都是,更别提那些毒藤异草,就连最老道的猎人都不敢乱闯,平常人进去十个有九个都出不来,何况他们这一老一少?

    “既然想要赚钱,不冒一点险怎么行。”于秋慢条斯理地填饱了肚子,又仔细将碗筷收好。

    这话于元凯到底同意。虽然危险重重,但是如果过去之后就能一举赚回五百两银子,于元凯还真未必会反对,说不定还得冲到最前面吼着要去试试。

    但方山集……就像于元凯刚才所说的,真真是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就那么点小村子,人口连鱼连县的几十分之一都不到,又没听说有什么特产,四面全是山,千辛万苦地进去了是图什么?

    若真是个发财的好去处,又怎么会那么荒凉!

    于元凯却是不知,方山集虽然荒凉,却只是凡人眼中的荒凉。方山集,既然以集为名,自然是一处集市。对许多无意中走入修道之路,却暂时找不到宗门依附的炼气期小修士而言,方山集就是方圆数百里之内唯一的一处能让低等修士互通有无的地方。

    方山集的重要还不仅如此。从方山集再往北走,穿过方北山,便能看到另一座秀美巍峨的高大山脉——玄阳山。

    玄阳山上玄阳宗,是方圆千里内唯一的修仙门派。

    对那些想拜入玄阳宗的低等修士而言,方山集就是他们的第一站。就为着这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方山集不仅是个集市,还是许多低等修士安身立命种田养家的地方。

    但这些事情,于秋一时间真不好向于元凯解释。就算解释了于元凯也不一定信,说不定还会当于秋是被别人的鬼话骗了。

    “好吧……”就在于秋还在绞尽脑汁寻找合适的说辞时,于元凯却是忽然妥协了,“既然你已经铁了心地要去,那就去吧,我们一起去,我陪着你。”

    “父亲?”于秋既惊且喜。

    于元凯摆了摆手,也没有和他多说,抱着被塞饱的肚子就回房了,留于秋一个人在外面收拾。临进房门之前,于元凯特地多看了看那搁在墙角的长弓和箭矢。

    看着这些花半两银子买来的东西,就好像看到于秋眼中的斗志与希望。

    于元凯想着,自己已经老了,人老了,心也老了,老得再没有一点志气,就知道成天赌场酒馆地混吃等死了。这么一条老迈的命,怎么着也就那样了。但于秋是不一样的。于秋有着自己的想法,于秋还愿意拼搏,于秋还愿意闯荡,于秋还愿意冒险。

    既然于秋这么想闯,这么一条老迈的命,陪他一起闯了又如何?

    一个时辰之后,于秋抬着煎好的药,端到老头儿眼前。老头儿喝完之后,就带着他去了牙行,也没太过讨价还价,最后直接五两银子将那破房子卖了。

    接着,他们就将整理好的包裹扛在肩上,带着长弓和箭矢,顶着中午的日头,出了鱼连县的城门。

    踏出城门之前,父子两人都回头看了一眼。

    在这一眼中,于元凯看到了自己几十年在这里的生活。

    于秋则看到了……一堆欠债。债啊债啊,欠季家钱庄的债啊,欠天沐赌场的债啊,欠晓春眠的债啊,满眼都是债……

    然后两人共同立誓:一定会再回来的。

    如果不将那些欠债全部还清,于秋今后在修真路上可都不得安宁。

    但只要顺利到了方山集,那点债也就不算什么了!五百两银子,对凡人而言固然可怕,但对修真者而言,哪怕修真界最低等的货币——下品灵石,拿到凡间,每一颗直接就能卖出几十两。

    五百两银子,换算过来也就约莫十颗下品灵石。

    而只要修炼到了炼气三层,找到白鹿纸和凝丹砂,画出一张最低级的火符,在方山集中就能妥妥卖出三颗下品灵石。等到了炼气五层,画一张聚灵符,十颗下品灵石瞬间就能到手。

    这么一算,于秋顿时觉得身上的债务轻松多了。

    但是,首先,他们得穿过方南山……

    在离开鱼连县的两个时辰之后,刚刚踏入方南山还不到一个时辰的时间里,于秋已经射出了十五支箭。

    其中八支射空,五支虽射中却没有造成什么有效的杀伤,剩下两支,杀死了一条巨蛇和一只野猪。于秋将箭矢从野猪身上拔下,擦干净收回箭娄,略觉辛苦地伸手摸了摸头上的汗,然后忍不住皱起了眉。

    这个几率有点不对。

    于秋既然选择买一柄弓做武器,对于自己的射术自然是有一定自信的。就算做不到百发百中,平常十支出去起码也能中个七八支,哪有像现在这样频繁射空的?

    这才只是在山林的最外围……于秋知道,这山林越是外围,凶禽猛兽就越弱。他本打算在今天多深入一些,现在看来,究竟能深入到哪个程度,却该好好考量考量了。

    约莫半个时辰之后,于秋便停下来和老头儿一起捡起了木头,打算生个火。

    一回头,却正好对上了灌木丛中一双青绿色的眼。

    是一只豹子。

    于秋右手在腰间一抹,一支箭矢顿时就被他撩入手中,迅速搭在弦上。而那只豹子也已经从灌木丛中跳了出来,狠狠扑向了他。

    于秋正欲抬弓,却就在此时,侧边的灌木丛猛地又跳出了第二只豹子,扑向了身后还毫无所觉的老头子!

    于秋赶紧转了角度,一箭放出,既准且快,扑向老头儿的那个顿时毙命。

    这一耽搁,之前那个已经扑到了眼前!于秋再调转弓头,一箭急急射出,却因为太急,失了一点准头。

    于秋并没有太过警觉。他感受着箭矢离弦时的感觉,心中想着,这么近的距离,就算不是那么准,射中的几率也在九层以上。

    但是没有中。这柄失了准头的箭,最终堪堪擦着那豹子的身体飞了过去。

    这么近的距离,居然也射空了!因为这一射空,于秋彻底失去了先机。

    在第三支箭堪堪挨到弦上时,豹子的利爪已经按到了于秋的胸口。

    “秋儿!”于元凯终于看到了这一切,吓得脸色青白。

    那野兽张开血盆大口,就要咬断于秋的脖颈。

    死亡近在眼前,于秋却顺势往后一倒。在这一瞬间,于秋的鼻腔里都充满了豹嘴中那股猛烈的腥臭味。

    趁着这所能抢到的最后的时间,在背脊刚刚摔落在地的一刹那,于秋终于又一箭放出。

    这么千钧一发的时刻,这种情形,于秋当然更加没法好好瞄准——好在,眼前这个距离,终于已经彻底不再需要什么瞄准了。他几乎是抵着豹子的脖颈射出了这一箭。

    箭尖扎入对方的喉头,噗地一声就刺穿过去,从后颈露出一个染血的尖。

    于元凯连滚带爬冲到于秋身边,狠狠一脚将那已经受了致命伤的野豹踹开。

    “秋儿!”于元凯赶紧将于秋从地上扶起来,却听到于秋一声痛哼。

    于秋喘着气,拉开前襟,咬牙看了看自己的胸口。豹爪锋利,刚刚一爪拍来,已经是摁出了几个血洞。

    “今天就走到这里吧。”于秋说,“再进去,估计就真的应付不了了。”

    于元凯哪里还有不同意的?

    于元凯恨不得马上将于秋背在背上,扛回鱼连县。

    “我说不好吧,你非要过来闯!”于元凯红着眼眶责骂着,“结果现在怎么样?才走到这里,你一条命就差点没了!趁早和我回去!”

    “别这样,父亲。”于秋笑着道,“这种程度的风险是我早就料想到了,这根本不算什么。我应付得了的,父亲。”

    就这么一声声的,于元凯满心的后怕与悲愤竟然就被压了下去。他想起了自己不久前刚下定的决心,想起自己已经决定过要舍命陪儿子一起闯的。他也并不是到现在才意识到这种风险。

    “父亲,”于秋握着他的手,“相信我,我有分寸。”

    于秋回想着刚才的生死关头,冥冥中已经察觉到了什么。之所以会有如此频繁的射空,差的并不是他的射术,而是——运气。

    这是个很难令人信服的结论,毕竟运气这种东西实在太过虚无缥缈。但除此之外,于秋已经找不到更好的答案来解释这些事了。他不得不认为,和上辈子相比,他的运气差了很多。

    好在,无论什么事情,只要知道了症结,就会变得好办。

    ……但运气为什么会变差呢?

    于秋努力思考着今世的自己和上辈子有哪些不同。想来想去,他的目光渐渐落在了手腕上方的那个圆圈上。

    再想深入思考,老头儿的声音却让于秋从自己的思路里醒了过来,“你这个不要命的小混蛋!看你还能折腾到什么时候!”边愤愤然地骂了一串,老头儿边撇着嘴,从包裹里翻出之前准备的草药,仔仔细细给于秋敷上,包扎妥当。

    而后两人拖着豹子的尸体,退回到之前路过的一道溪流前,借着流水清洗干净,剥下豹皮。接着他们将肉也剥下来,用木头支着,打算将其中的一部分制成肉干。

    剩下那部分豹肉,就是他们今晚的晚饭。

    “这样挺好的!”于秋边大口吃肉,边大声地说,“只要每天打到一点野味,比鱼连县里过得舒服多了!”

    于元凯直接翻了他一个白眼。

    吃完肉之后,于秋让于元凯休息,自己则盘腿坐好,开始每天两个时辰的专心炼气。第二天起来,于元凯便惊讶的发现,自己儿子身上的伤口居然已经好得差不多了。

    之后的几天,于秋每天都只在密林外围转一圈,打点野味就回来,就这么一天天的混了过去,竟然真的是一副准备以此为家的架势。

    于元凯忍不住怀疑:这小子莫非已经放弃穿过方南山到达方山集的目标了?

    别说,这种日子过得竟然还真挺舒服。在第一天的惊险过后,于秋似乎已经找到了在山林外围生存的方法,再没有过那么生死一线的时候。

    于秋确实已经找到了方法:既然症结是运气,那就不再依赖运气。

    既然九成的几率也不值得相信,那么就一分险都不要去冒,只要每次都将几率维持在百分之百就好了。

    想通之后,于秋及时调整了自己的节奏,每天的野味都打得惬意之极。

    至于手腕上的那个圈,于秋仔细观察了几天,毫无头绪,只好先放着。反正若真是什么不得了的东西,迟早会有现出原形的时候。

    因为跟上了营养,于秋的皮肤也不再像以前那样枯黄,而是渐渐变得白里透红,就连原本消瘦的脸颊也丰润起来。

    这种生活,真的很好啊!

    于元凯看在眼里乐在心里,乐得不去提醒于秋他们的目标,打心眼里想将这种日子过得再过久一点。

    然后就这么惬意地过了约莫半个月……某天于元凯猛然惊觉,他们竟然已经在不知不觉间往方南山深处推进了大半。

    但于秋还是那么每天都显得行有余力,惬意地对付掉了所遇到的所有凶兽,以至于于元凯竟然没有发现那些凶兽每天都比以前遇到的更强。

    经过半个月的修行,于秋现在已经到达了炼气二层。

    现在的他,如果再遇到像重生第一天那样的几个壮汉,根本不需要什么鬼画符,直接就可以靠武力制服对方。

    于秋变得更强了。炼气二层,相比凡人而言,不再只是一层浮云。

    他带着自家的老头儿,用自己每天都更强大一分的力量,坚定地向北走去。

    而后他们眼前的地势渐渐平坦,树木渐渐稀疏。

    而后他们眼前终于出现了一排房屋。

    “这是……走出来了?”于元凯惊讶得不敢相信。

    于秋笑着摇了摇头,朝着那一排房屋继续走去。方山集,就在这里。

    忽然间,于秋感到脚下一震。

    “小心!”他大喝一声,连忙退回到老头儿身前。霎时,他刚才所站的地方已经裂开了一道地缝。

    地裂术——最低级的,大概炼气三层左右的出手。

    判断出对方的实力之后,于秋将视线投向了眼前房屋的阴影处。

    “嘿嘿,”一个瘦小的人影从那阴影处走了出来,现出秃秃的一颗脑袋,“这个新来的还挺机灵。”随着他的话音落下,其他几个房屋阴影处,竟然也陆续有人走出。

    总共四个人,每一个都在炼气三层以上。

    “怎么了!怎么回事,这些人是做什么的?”于元凯还沉浸在刚刚地面忽然裂开的震惊中,完全搞不清楚状况。

    “做什么的?嘿嘿……”那瘦小的人影朝前走了一步,向于秋扬了扬下巴,“小子,你以为方山集是这么好进的吗?”

    说话间,几人已经将于秋父子围在了中间。除了那个瘦小的秃子之外,还有一个脸上全是麻子的驼背,一个肚子大过其他部位一圈、腰上还挂着一个大砍刀的胖子,以及一个穿灰布衣服的、长得相对而言端正多了的青年男子。

    于秋的目光在几人之间游走,推断着对方的目的。他希望能尽量不和这些人动手——因为他才刚刚炼气二层,什么法器都没有,连符箓都没来得及准备,如果动手肯定打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