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七地狱第二层(繁花似锦)

白和渡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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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女娲族的圣地在哪儿,生活在这儿的生物们都知道到。

    你不知道啊?哎哟,那时你奥特啦!

    没听说吗?人家这每年都会时不时的对外开放,虽然隐秘了点,虽然也就收了那么一米米一点点门票,但是也不贵啊!

    人家那可是圣地!

    里头最最最神秘的地儿,人家都让你进去参观外加祸害了,收点手续费也不过分吧?

    再说了,那是人家老祖宗留给自己族人的一点小财富而已,就算只能增加一甲子的修为---而已,就算只能顺便洗个髓---而已,就算只能随随便便改善体质---而已,说实话,这些真的不咋地吧!

    哟,你不知道上古时期很多灵果都有这些功效啊?

    在上古时期,有这样药效的灵果那时论吨算的吧!

    这圣果一看,就知道是上古时期灵果里边儿最弱的那种了,可是,人家被保存了下来啊!

    而且还存活了几千年,虽说功效只是对某些小部分群体的生物有效,但是却很是给了大家一个希望,一个世间还可能存在灵果的希望。

    这要是能找着一棵,不说能不能拥有,就是卖出去都能富可敌国了吧。

    可是,迎合着科技高度发展的同时,环境的日益恶略是出生的婴儿都知道的事儿,虽然人类现在已经研究出了能够抵抗宇宙辐射的结界,但是,谁不喜欢能够自由自在光明正大的站在阳光下,而不是像一只老鼠般只能躲在罩子里,虽然这个罩子很大,虽然这罩子透明度很强。但是罩子就是罩子,人造植物就是人造植物,永远都不会成为真正的蓝天白云,真正的有灵气的植物!

    不说那些普通的民众吧,就说实力已经彪悍的可以站在宇宙前十名的强者,这要还没达到能够通过传送穿越时空和空间的限制离开这处空间,到达云雾界的人,都得很憋屈的活在这个罩子里。

    而且还会比普通人难过一点。

    离不开,就得继续熬。

    而且最重要的是,离开这里之后,修为才能往更高的空间里延伸,修为越高的人对寿命的渴求越高,越是惜命,只要不是危及到自身安危亦或者全族生死存亡的大事,一般的小打小闹他们是不屑理会的。

    在这科技发达的全宇宙时期,想要找到找到灵果,那时痴人说梦,普通水果都难找,更何况说灵果,更更何况说是蕴含着能够帮助人类洗经伐髓的灵果?

    再说了现在都不用说洗髓的灵果了,就算是普普通通的水果都变异了,那些被宇宙射线辐射过的植物没经过检查,吃了,下一秒都有可能浑身化成血水,死无全尸,更有恐怖者被那吃进去的植物当成寄生体,活活吸干了寄主浑身的营养,生生痛死,反正就是,现在的水果可不再像以前那般,长出来就是为了给人吃的,而是都完全反了过来,彪悍的想吃人了!你想吃人家?

    还得看人家乐不乐意让你主动往人家的嘴里送呢!

    哦,你以为人家变异成吃肉了的就什么都不挑了,见到人见到肉就往上急哄哄的开吃啊?

    人家吃素的小和尚都有不爱吃胡萝卜,不爱吃青瓜的呢!

    人家小虾米都有不爱啃的海草呢!

    无论是长的无与伦比貌美倾城的人类,还是貌丑如东施,龅牙如牙擦苏的怪咖,相信这些在人类眼睛里隔着天差地别差距的外貌在那些变异的动植物眼里看起来应该差不多,就像在中国人的眼里,非洲人都长一个样儿一个道理。

    可是,就算是外貌长的差不多,那一分辨,但这不是还有男女之分吗?

    可不是,植物看人都是用神识“看”的,人类是两个眼睛一张嘴,动物也是差不多的,好吧,也有特别与众不同的,但是那一身血腥味老远这些植物们就已经察觉到了。

    很多人应该都知道没有眼睛的生物不是嗅觉特别的灵敏就是神识比较强悍,植物没有视觉,但是感触却很强。

    植物可以通过自身微小的细胞感触空气里的气流,湿润度,声波等人类难以察觉到的微小细节。

    然后通过这些细节判断下一秒是下大雨还是出太阳,是敌袭还是有猎物送上门了。

    也幸好这植物虽然说已经变异的很是彪悍了,但是还没进化出灵魂。

    如果有一天这些彪悍的植物们真的进化出灵魂来,相信,那天就是人类灭族之日吧。

    就算不是灭族之日也是被驱逐之日了。

    这会儿看着圣果,应该是只适合女娲族的人食用,有效果的。

    这就是女娲族老祖宗们的智慧所在了。

    哼,好东西给你吃都没效果,看得到吃不着,你抢啊,给你吃了都没用,你没有人家得天独厚的血脉,而且就算你心里面不平衡,想要偷偷的吧人家的灵果树全部砍了,那还得看人家愿不愿意,你武力值有人家高吗,没有,好吧,那就只能收起小心思在一边羡慕嫉妒恨外加跺跺脚啦!

    再说了,人家女娲族的族人也不是什么十恶不做小气巴拉之人。

    平时大家有什么事情啊也会很热情的过来帮个小忙啊之类的,这次大家一起去打劫人家是在是已经不对了,想了想,大多数生物也就放弃了这诱惑,但是还是有少部分顽固分子不甘心,但也仅仅是不甘心而已,看人家露的那手,多牛,就凭自己几个跳蚤,一根手指就被碾死了吧?

    最后,就算是心不甘情不愿,但也只能放弃了。

    而花神逸正是这件事情没过多久的时候去的圣海。

    那东宫麒麟吧,这时候正在伤心那班子莽虫们糟蹋了他的果树,这一转头又看到一鬼鬼祟祟的小布丁,火气岂能不爆。

    就这样,阴差阳错的,两个人也算是不打不相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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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没话说的作者:好吧,对于称呼自己为作者这件事,还是微微的有点不太习惯,而且平时很少和亲们互动,很多东西也都不太晓得。我这个人呢,怎么说呢,是那种真正的懒人吧。写完一章之后很少说会回头看的,都是当时想到什么就写什么,平时也是想到一出就马上做一出的人,这也就导致了我在写这篇小说的时候,偷了几天的懒之后,前面写了什么过了几天之后也就几乎不太记得了。

    有一读者说错别字多,嗯,很对,我自己有时回头看一下,也看到,好吧,都怪我太懒了,这点会改,这肯定要改的不是。

    好吧,我会尽量控制错别字的数量,让亲们看的舒服一点,还有,如果在这篇小说中有什么不足的地方也希望亲们可以给我意见,不过,可不可以温柔那么一点点啊,读者的评论有时真的可以影响到一个作者继续写下去的动力的。

    谢谢亲们的支持,谢谢!灰常的感谢以及灰常的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