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94 伙食团大厨

金元宝本尊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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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到这里,金锋目光渐冷凄声说道:“把日不落祸害个够!”

    当晚十点多,一行人悄然离开尼斯湖小镇,继续往西北方向走挺进高地森林。

    沿途风景美不胜收,千百个湖泊星罗密布,周围丛林茂密,如同仙境。

    看过了勇敢的心中威廉华莱士打败起义军的斯特林城堡,金锋在这里停留了两天时间,想要混进去偷东西却是未能成功。

    这地方很有意思,也是金锋预定的重要目标之一。

    因为在当年,日不落帝国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女暴君玛丽就是在这座城堡里登基做的女王。

    偷东西的计划落空,金锋并没有气馁。转而南下,在一处叫基德韦利城堡停留了一天。也是毫无所获。

    再冲着海边走了一天多,到了一处废弃不知道多少年的教堂。

    一路上金锋的路线相当固定。除了游山玩水之外,剩下的就是出入各个小镇郡县的拍卖会。晚上则泡在酒吧里喝得伶仃大醉。

    总的就一个原则,可劲的买东西,可劲的挥霍可劲的造。

    路上没旅馆,那就买台房车。还买的最先进的那种。自己既然是富二代,那就得装成富二代逼格。

    而朗朗却是没跟金锋一道,远远的吊着跟着。一旦金锋要出手做事的时候,朗朗就会及时出现在金锋身边。

    十来天的旅行下来,金锋的右腿终于从石膏里释放出来。

    为自己做接骨手术的是圣罗家族最好的骨科医生,脚掌里面还打着钢钉,经过五十多六十天修养,金锋也能勉强行走。

    抵达这处教堂时候已经是下午五点多,就地安营扎寨。

    教堂的绝大部分建筑已经被毁坏,只余一些地基尚存。坐落在山半腰的教堂旁边还有一个小湖泊,远远看过去,很是凄凉。

    晚上趁着夜色,肖夏背着金锋悄然到了教堂地基。一番捣鼓寻摸打杆子之后,金锋叫朗朗上来就地开挖。

    很快就把教堂地下通道掘出来,从塌陷的地下清理出一条通道,金锋自己吊绳子下到底部。

    这间教堂是曾经的神圣之城十七世纪设立在这里的,血腥玛丽做了女王之后曾经一度将三百多个圣公会的人全部送上火刑架。整个雾都大街小巷都能闻嗅到那烧烤的肉香。

    不过血腥玛丽后来晚景凄凉抑郁而死,她妹妹也就是最著名的伊丽莎白一世执掌了日不落帝国,彻底抛弃了神圣之城,成为了将神权压在皇权之下的真正的女王。

    从此,日不落也就开了外挂,走上了人生巅峰,拉开了日月所照二十四个时区都有日不落领土的传奇大幕。

    伊丽莎白一世上来,下令捣毁所有神圣之城的教堂,让神圣之城那边气得吐血却又无可奈何。

    从此,两边开始了长达四百五十年的对峙和敌视。

    到了上世纪二战爆发,小希压着日不落暴打。主和派的日不落帝国张伯伦辞职将烂摊子甩给丘吉尔。

    而中立的神圣之城则成为了香饽饽。日不落帝国秘密派人过去勾搭神圣之城代言人,还签署命令承认神圣之城的合法地位。

    不过神圣之城也不是省油的灯。都是千年老狐狸,玩聊斋谁也不会怕谁。

    虚与委蛇谁不会。

    大战过后,两边人又做起了仇人,直到八十年代中期才稍微有些改善。

    每一个教堂下面都有暗道密室,有的是用来藏东西,有的作为避难所,有的是用来安置遗骸。

    全世界各个国家各个民族的安葬方式全部都大同小异。除去天葬之外的,国外很多人死后会就地安葬在家族墓地或是自己家园,有的也会放置在教堂内。

    这一点跟神州人死后骨灰放在佛塔地宫里都是一个模式。

    金锋和朗朗在下面扒拉东西,徐增红在上面接应,肖夏负责放哨。折腾到凌晨两点多,该摸的摸完起了不少东西,就连一个十六世纪的便士都不放过。

    拿到战利品金锋去清理,收尾工作丢给朗朗去负责。

    起出来的这批货还算凑合,大部分都是金银币,数量还不少。另外还有一些个纸质文件,羊皮书和法器。

    其中玛丽女王金币很是稀罕,还有两枚神圣之城发行的金币也同样绝世罕见。

    最后还有一幅骸骨也保存完整。上面还佩戴着十字剑王冠和一些贴身首饰。

    抹下骸骨上的绿宝石戒指翻过来看了看铭文,金锋也乐出声来。

    按理说像这种地方完全就轮不到金锋来捡漏。这几百年来,日不落的冒险家和寻宝之王们把全世界的宝藏都挖了个干净,可偏偏的,就忘记了自己家里埋着的好东西。

    徐增红和肖夏也算是看出了金锋的意图。董事长这是要复制高笠国模式,走遍日不落每个地方,挖出日不落的所有宝藏,完了最后来个集结号,当着全世界人面前打肿日不落帝国的脸。

    嗯。董事长的计划一定是这样。

    搂草打兔子两不误。

    “老板,弄好了!”

    凌晨五点多,朗朗做完收尾工程,让金锋验收。

    徐增红和肖夏走到现场一看,齐齐倒吸一口冷气,衷心的给朗朗竖起大拇指。

    朗朗跟了大部队这么久,这还是第一次看见他出手做活。原来,他竟然是坟蝎子中的一员。

    而且还是只蝎子王。

    挖掘出来的坑道已经被朗朗收拾填平,用肉眼观察几乎看不到半点瑕疵。那些撬开的地砖码放得整整齐齐,和原先一般无二。

    打着手电看了看,金锋点了点头,露出一抹欣赏。

    “你哥和几个侄子都死了,老幺也残了。以后卸岭派就靠你撑着。你们家的技术活,我会找机会教给你。”

    朗朗重重点头,默默抄起兵工铲和袋子从远处铲来积雪将入口盖住,完满收工。

    六点多大部队再次启程换到下一个地方。这一次,徐增红和肖夏跟朗朗同车,也打探到了朗朗的来历。

    “安!?”

    “你说啥子喃?”

    “你从山上下来?”

    “骗鬼哦你。”

    任谁都不会想到,朗朗这个肥肥胖胖的大个子竟然是刚从山上下来的。

    一般监牢里的囚犯一百个里面就有一百零一个都是瘦子。像朗朗这样的大胖子,别说见过连听都没听说过?

    得到了朗朗肯定的回答,徐增红没好气叫道:“你他妈倒是说说,你是哪个监狱出来的?哪个监狱的伙食会有这么好?”

    跟了金锋一年多,徐增红也学会了爆粗口。

    朗朗苦艾艾笑着挠挠脑袋,有些不好意思说出了一句话。

    “我是监狱伙食团大厨!”

    噗!

    徐增红噗了一声,肖夏鼓大眼睛满是惊骇。

    朗朗是弓老大的表弟,刚刚从山上下来就被金锋征兆到了国外。

    这小子看着就是个沧桑的中年大叔,但实际年龄不过才二十六岁。

    金锋最先遇见弓凌峰时候,弓凌峰就告诉过金锋,他们卸岭弓家大部分人要嘛被打了靶子,要嘛就上了山。

    朗朗就是其中一个。

    八年前,震惊神州的团山盗墓大案就是弓家干的。

    身处荆楚大地的团山并不出名,但是这里面却是埋着东周时期不少王侯级的大墓。

    当时卸岭弓家踩点踩到那里,立刻开始行动。

    卸岭弓家最擅长的就是打洞。这处东周大墓在下了杆子过后,发现距离墓穴需要挖三十米,于是弓家人直接从墓的下方,也就是山坡旁边打横洞进去。

    这样可以节省十一米的距离。

    前期非常顺利,弓家人不少都干过旷工,打横洞比打直洞更省事,也不用炸炮,更不会引起人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