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九章 婚礼邀请信

吴半仙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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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掉电话,范畴总算是暂时松了口气,原来上官已经想在了他的前面,今天一早就派了人,去盯地缘堂了,这样一来,再有什么动静,都不至于那么被动了。

    一家子人,照旧过日子,吃了早饭就各干各的,倒也是热热闹闹,范畴却也难得的闲了下来,捉鬼要等到晚上,找丧气鬼要等到周末,地缘堂有上官去盯着了,灵异事件有郭瘸子和紫龙道长在留意了,范畴突然感到了久违的闲暇。

    他晃晃悠悠的走到了电脑前,坐了下来,随手按了开机键,感慨道:“我都多少天没上网了,天天东奔西走,都快赶上奥巴马忙了,哎,都是地府惹的祸啊!”

    他先扫了一眼u盘,内存是满的,看来若凡不在,又出去玩了,接下来打开qq,趁登陆的时候,伸手在身上摸烟,摸来摸去却什么都没有,泰山走了过来,从自己兜里掏出一盒云烟,递给范畴一根:“抽我这个吧,劲大。”

    范畴哑然失笑,泰山都能给自己递烟了,他接过点燃,深深吸了口香烟,陶醉道:“真他妈舒服啊,说实话,我还真是怀念以前的日子,现在跟你们混的时间久了,我都怀疑我还是不是人类了......”

    qq的信息声突然大作,滴滴滴不绝于耳,他忙点开那些信息,挨个看去。

    除了一些没有意义的群消息,有用的就是杂志社编辑的信息,一是催稿。二是关心。因为范畴已经有些日子没交稿子了。所以编辑问下他是不是有什么事情,或是生病了,要他注意身体。

    范畴小小的感动了下,然后给编辑回了个信息,说自己没什么问题,只是家里最近有点事,这个月的稿子会尽量快点交的。

    另外还有一个留言,却让范畴有点懵了。

    “老同学。最近如何?我10月22号又要结婚了,在天植大酒店,有空的话一定要来哦,我这次请了李阳给我当婚礼司仪,哈哈,有意思吧?对了,你猜我是谁?”

    就这么一条有头没尾的信息,还让范畴猜他是谁,范畴看看网名,是个挺陌生的名字:秘密中的秘密。

    这个人是谁?范畴想不起来了。当然,这肯定是他当年的同学。但是谁他却没有一点印象了,想想肯定是他改过网名,所以现在认不出来了。

    范畴来了好奇心,又打开对方的个人空间,想看看有没有相关信息和照片什么的,结果里面干干净净,什么东西都没有,根本无法判断身份。

    那就只能靠猜了。

    范畴开动脑筋,展开了对这个留言的深入思考......

    因为,这人的留言里面还是透露出很多信息的。

    首先,他说又要结婚了,强调了一个“又”字,毫无疑问,这最起码也是二婚,范畴想想关系还不错的一些同学里,结婚的还真不少,初中、高中的、大学的,甚至还有小学的,这范围实在是太广了。

    但是,这人又说他请了李阳当司仪,这种语气,显然这个李阳也是范畴认识的,而且应该也是同学。

    这样一来,搜索的范围就缩小了许多,范畴在脑海里不住的思索,从幼儿园开始回忆,自己从小到大貌似认识三个叫李阳的。

    一个是初中同学,女生,听说早都跟父母移民去了加利福尼亚,不可能回来当什么婚礼司仪,这个排除掉。

    还有一个应该是高中的,跟自己也还不错,可是那哥们后来堕落了,跟人团伙抢劫,判了十五年,现在应该还在里头啃窝头,绝对出不来。

    只剩最后一个李阳了,要说这家伙倒是很有可能,因为他就是之前范畴捉喜气鬼的时候,曾经想找他帮忙的那个葬礼司仪,是范畴的大学同学。

    但他一直在外地,都几年没联系了,而且他是专职做葬礼司仪,怎么会跑回来给人主持婚礼?谁敢用啊?

    不过,想来想去,也只有他有这个可能了,范畴再一想大学同学里面,结婚了的,又跟自己在一个城市的,也就那么三四个,几个熟悉却又模糊的面孔在脑中一一浮现,却不能确定到底是谁。

    算了,不管他是谁,反正是老同学,既然今天是他婚礼的日子,自己就应该去一趟,再说,顺便还能找找丧气鬼不是?

    看看时间还早,才七点出头,范畴心想,不如先赶一篇稿子出来,丢给杂志社,也算完成个任务。

    于是,他定下神,把烟掐灭掉,关掉qq,打开文档,活动了一下手指,脑中略思索了一下,手指在键盘上开始飞舞起来。

    一个凄美的故事就那么流畅自然的在他的指尖倾泻而出,他这次写的故事,正是女鬼阿香的故事,一个美丽善良的女子,在灾难即将来临之前,得到了神灵的指示,却不肯独自逃生,在救出乡亲们的同时,自己却永远失去了逃生的机会,不得已跳入井中,若干年后化作一堆骷髅,灵魂却故土难离,附在骨头上,在月圆之夜就会跑出来,到处去帮助那些可怜苦难的人们。

    百年之后,一个反派恶人出现了,想抓这女子回去炼制法宝,女子法力不高,拼力反抗,此时出现一个英俊潇洒玉树临风正气凛然的小道士,也就是主角,他从井中救出女子的骷髅,那反派召唤出僵尸作乱,被小道士一一化解,干掉反派。

    最终成功救出女子,想要将她超度,女子却爱上小道士,不愿离去,再忍受那清冷孤寂的生活,怎奈自己已化身红粉骷髅,无法再伴郎君。

    后来小道士将她的尸骨安葬,女子灵魂却甘愿留了下来,于是化为一支红烛,夜夜守在小道士身边,只待蜡烛燃尽,便是灵魂消散,与君永别之日。

    故事到了这里,就算是结局了,范畴这一刻不知怎的,竟是文思泉涌,心潮澎湃,手指头跟飞起来了似的,只用了不到两个小时,六千字的短篇就完成了。

    敲下最后一个句号,停下手,范畴只觉得自己激动不已,甚至他都有点被这故事感动了,自从写作这几年来,如此思路顺畅的时候还真是不多,不由得拍了下桌子,叫了声:“写的好!”

    他自己喊好,也没人理他,身后却传来嘤嘤的哭声,忙回头一看,原来阿香不知何时站在身后,看着电脑上写好的故事,满脸都是悲戚。

    “哥,你写的太好了,你写的这个阿香,是我吗?可后面怎么跟我的故事有点不一样,那小道士难道是你?”

    范畴忙关了文档,摆手道:“跟你没啥关系,我这就是文学创作,都虚构的,你可别瞎想啊......”

    说着,他看看时间,差不多九点多了,于是赶紧收拾收拾东西,换了身衣服,然后嘱咐窦娥:“窦窦,好好看家,有空的时候把我那篇刚写的稿子稍稍润色下,要是有什么好点子就帮我修改下,我要出去办点事。”

    窦娥像个小媳妇似的,乖巧的点头道:“嗯,你放心去吧,对了,要不要人帮忙?”

    这倒是提醒了范畴,他想了下,回头叫吕布:“吕哥,捯饬捯饬,我领你出去玩。”

    “没兴趣。”吕布正坐在落地窗旁的摇椅上懒洋洋的晒太阳,连头都没抬。

    “笨蛋,我是带你出去吃酒席,去不去,我只数三个数,一.....”范畴笑眯眯的竖起了一根手指。

    “我去我去我去!”吕布一下子跳了起来,敏捷的像一只嗅到了鱼腥的馋猫。

    于是两个人收拾妥当,迈步出门,参加婚礼去也......(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