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论辩心理学】

光暗之心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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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着已成笑柄的白栋,卫鞅暗暗叹息。犹记那个飘雨的日子,自己一步步走上铺满鲜花的楼梯,沐浴一身茶香,纵论法家精妙,那个侃侃而论骄阳、论标枝的白子哪里去了?能够举重若轻,将法家之道融于茶道者,难道不该是天才横溢的人物麽?

    可悲、可叹、可怜啊!亏自己曾有高山流水之想,自比伯牙,推其为子期,对这一场攸关两国国运的论辩更是充满了期待,怎想转瞬之间,知己就成竖子,才人却成小人,悲呼哉。

    长叹一声,卫鞅起身就欲离开,论辩虽然还没有结束,却必要再继续论辩了,这位白子已经是丑态百出,他已不忍再逼迫。

    “卫子,请留步!”

    白栋涨红了脸,一把抓住卫鞅:“论辩未完,卫子为何就走?”

    “哎,白子......鞅不曾忘记在那栎阳关市,越女楼中,白子指茶论道风采如玉,让鞅只留下最美好的回忆吧,这次论辩已经结束了......”

    “那可不行,话没说清楚就走,这场论辩算我赢还是你赢?”

    丢死人了!

    看到在座的外国士子个个面露讥讽之色,老赢连想跳楼!老秦臣子更是个个低下了头去,只有杜挚这个脸厚心黑的家伙含笑望着白栋,一万钱啊!从此杜某的‘私产’中又多了一笔收入,万万不能让家中恶妻知道!

    “这不对,这不对啊......卫子稍待,给我一些时间好不好?家师本是梦中授艺,总有很多含糊不清之处,都要一一回忆的,上大夫之说定是不对,我只是还未找出问题所在,一个时辰,不对不对,半个时辰就好了。”

    这小子还要耍无赖?梦中授艺含混不清?没想清楚你上什么论辩台啊!老秦国的脸都要被你小子丢尽了!。

    外国士子们已经开始离席,老秦众臣一个个面红而赤,也就是公子少官天真烂漫,听白栋说什么都好听、都有道理,我白家哥哥说要半个时辰,半个时辰后就一定可以!

    想到兴奋之处,转头问起嬴渠梁来:“二哥,你猜我白家哥哥会如何赢了那个卫鞅?”嬴渠梁白了他一眼,没办法跟这浑人解释。

    卫鞅微微皱眉,有心拂袖而去,却实在抹不开颜面,怜悯地望了一眼白栋,脑中尽是那日在越家小楼上纵论法家的欢快往事,不觉长叹一声:“好吧,就给白子半个时辰,希望到时白子不会令鞅失望......白子?”

    在冠盖如云的栎阳殿,在严肃的论辩活动中,白栋竟然极其可耻地睡着了。论辩台上就是一领锦席和尺许高的条案,两人面对面跪坐还好,现在某人却趴在条案上呼呼大睡,距离又是如此之近,卫鞅发誓自己看到了白子晶亮的口水。

    白公大夫是在梦中去找老师了麽?司礼官也算主持过一些论辩,可这种情况却是首次遇到,看看君上,发现赢连也在发呆,回想周礼规制,似乎也没提到遇到此时种情况该如何处理,不觉愣在了台上。

    外国士子们现在不急着退场了,事生怪异可让人厌恶离去,可当事情过于怪异时,好奇心就会占据上风,他们留下来不是为了看到辩论结果,只是想看看这位梦中学艺的清溪高徒醒后会继续装疯还是直接承认失败?在众人看来,白栋已经彻底输掉了这场论辩,没有任何悬念。

    差不多了,卫鞅应该已从‘对方辩友’开始向博爱的天使转化了吧?

    都是搞法律的,白栋太了解‘法律人’的职业病了。一旦走上辩论台,法律人就会变成最极端的辩论者,他们此时捍卫的只是分配给自己的观点而已,还原事实只是手段,而非目的,追求‘目的上的真实’只是法官的工作。

    要说服卫鞅不难,说服身为魏使的卫鞅就难上加难,自己的论点再是精妙、所用理论再是通达古今,卫鞅的心理角色如果不发生转换,就很难说服他。所以从这场论辩开始,白栋就做了详尽的准备,前期抛出争议焦点,公子夷吾所立之约是否‘逆法’?其实就是现代法学中该如何判断‘合同效力’的问题。

    老甘龙是一个很好的合作者,他的发言让卫鞅更加确定了这个焦点;而后就是堪比奥斯卡影帝的表演了,白栋成了所有人的笑柄,成了一个让卫鞅怜悯的小丑。

    笑声起初还被勉强压制着,渐渐变得越来越大。卫鞅开始也在笑,可当旁观者的笑声越来越大时,他的笑容却渐渐消失了,目光开始变得柔软,白栋已经可以看到他在散发着圣洁的光辉......

    角色转换成功!回想自己在后世时曾经用一篇声情并茂的辩护词让某位女法官眼圈都红了,白栋微微一笑。鼎鼎大名的卫鞅原来也有温柔的一面啊?

    “呃,卫子,让你久等了......”

    抹一把口水,无视那些鄙夷的目光,白栋睁开双眼,对卫鞅歉意一笑。难为人家等了这么久,没有半个时辰也有半个多小时了,这是真朋友。

    “嗯,白子在梦中找到答案了吗?”卫鞅很想赢,但却不是这样赢得一场论辩,望了眼曾经风度翩然的清溪高弟,心中暗叹。他真不想这样拖下去了,甚至比白栋都难受。

    “不知道算不算答案。我在梦中想起了家师说过的一个故事,我想讲给卫子听,卫子可有意?”

    说故事?秦国君臣面面相觑,都在心中狂呼,你小子还有完没完!有心叫停,可惜战国初年学风鼎盛,学士之间一旦开始争鸣辩论,就是国君也只能倾听,老赢连急得跺脚,也是无计可施。

    “请讲。”

    此刻卫鞅早已不把白栋当成对手了,只当他是个老朋友。准备听完故事后与恩相见面,一同离开秦国也就是了;和谈成与不成,恩相都将获释,这也是他参加这场论辩赛的交换条件之一。

    “家师曾在海外之国见过这样一件事,该国北方有个范家商社,南方则有个吕家商社。两家久有生意往来,通常都是吕家商社一名叫吕齐的商主亲自取走货款,而后就有吕家出动护卫游侠,将货物送往范家。这是两家遵循了十年的交易习惯,日子一久,吕齐在范家商社眼中,就成了吕家商社的代表......”

    众人越听越怪,原本是国土之争的论辩会,怎么这小子睡了一觉后就变成讲故事了?什么吕家商社范家商社的,这与论辩的题目有关系麽?

    卫鞅先是有些漫不经心,可随着白栋娓娓道来的讲述,却渐渐听得入了神,不觉插口道:“吕齐后来做了什么?这才是白子真正要告诉我的吧?”

    “吕齐像以往一样取走了范家商社的钱,可吕家的货物却始终没有送到,一直到范家派人去催问,才知道吕齐早就已经离开了吕家,范家想要讨回货物,吕家却自认没有给付范家货物的义务......”

    “义务?”

    “对,权利和义务。家师对我说过,契约一旦成立,权利和义务便因此而生,契约中的双方当事人既会享有权利,也会承担义务。比如吕家和范家的这次交易如果不出问题,吕家就有给付货物的义务,也有取得货款的权利;而范家则要承担给付货款的义务,享有取得货物的权利。现在的问题是,范家已经给付了货款,吕家却以契约无效为理由,拒绝给付货物。那么吕家的主张是否正确呢?这是解决纠纷的关键。我听说卫子是法家名士,请卫子教我......”

    “权利与义务......这场交易中范家是无辜的,他们已经给付了货款,可吕家也是无辜的,他们并不知道吕齐会做出这样的事情,双方似乎都没有做错,这又该如何解决?”

    现代有完备的民法系统,有《合同法》这样的专门法律来调整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如果还不够,最高院还会专门下发司法解释来解决这类纠纷。可两千年前的法家却向来‘重刑轻民’,如何会懂得如何处理这类合同纠纷?就算卫鞅是个不世出的法家天才,一时也会茫然。

    究竟是范家错了,还是吕家错了?似乎都没有错啊......若是由我来断案,又该如何处理?有意思,太有意思了!

    卫鞅早就忘记了身在论辩台上,什么河西归属,他就是个卫人,关他鸟事?倒是白栋提出的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其实复杂无比,若是自己做了立法者,又该立一个怎样的法规,才能解决此类争端呢?越想越是喜不自胜,有时嘿嘿傻笑,有时又会连连摇头,口中念念有词,仿佛疯癫一般......

    ps:感谢‘唐吉何德’‘虱子跳蚤’‘天萨嘎’兄弟的打赏支持:)

    后面白栋将如何说服卫鞅,估计读者朋友们已经猜出部分了,不过大家很难完全猜出光暗的安排,这将是一场跨越两千年时光,古今法律人的思想对撞,产生的智慧火花将对卫鞅日后有着深远的影响。

    下一章会涉及现代民法中的一些理论,如何让两千年前的卫鞅产生思索,进而部分认同主角?这是光暗要仔细考虑的问题。

    有书友在书评区提醒光暗,前面做了这么多铺垫,如果这一段写不好,就白瞎了。也不怕大家笑话,这一章其实是我修改过的,原本想的一个梗,自我感觉很好,也都写好了,可回头审视的时候却发现考据不细、出现了低级错误。若是发出来,能被大家笑死......好险啊,幸亏悬崖勒马,推翻了之前的内容,否则我要被喷死了。

    下一章的基本框架已经想好了,可要写得深入浅出、要让各位‘可接受’还有很多需要打磨的地方。卫鞅毕竟不是好搞的人啊,怎么都是法家宗祖之一,咱不能胡来对不?

    所以才会断在这里,大家不要怪光暗啊,为了不出问题,我必须谨慎小心。

    还有,真的是事情碰事情,明天女儿的幼儿园举行‘野游采桑甚’活动,我必须要去参加的,晚上还要去岳母家,上个星期在家里码字,是老婆带着孩子自己回去的,我都没跟去......

    头都要大了,之前就说要存稿存稿,却总有这样那样的事情、外魔内鬼的干扰,硬是没存下啊。光暗真的没办法了,明天请一天假好不好?好的吧?光暗保证后天准时更新,上架必爆发!

    我的读者朋友们,一路走来,你们对光暗无限宽容,我把你们的情意记在心中了,可以再宽容我一次吗,好不好?

    好的吧。

    鞠躬......